財政部網(wǎng)站近日公布,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、國家稅務局、地方稅務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自2017年7月1日起,取消13%的增值稅稅率。
取消13%這一檔稅率,意味著中國增值稅由原來的4檔稅率減為3檔稅率,即17%、11%和6%。稅率檔次的簡化合并將會降低企業(yè)稅負,進一步達到增值稅中性稅收目標要求。從影響程度看,撤并13%一檔稅率實為較“輕”的選擇,因為17%、11%及6%三檔稅率依然存在較大差異,仍無法解決一些企業(yè)由于購銷項稅率差異而導致進項倒掛的問題。目前,我國增值稅制度改革已進入深水區(qū),應在已有經驗基礎上,不斷發(fā)現(xiàn)問題、解決問題。同時,要加快增值稅立法進程,盡快達到現(xiàn)代增值稅制度的目標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