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通農產品貼上“綠色食品”證明商標,就能抬高銷售價格。近期,上海有商販盯上了這門生意,并形成了產、儲、銷一條龍鏈條——貼上虛假的“綠色食品”商標,30元一斤的草莓漲到了50元一斤。8月9日,上海市公安局公布了這起未經授權私自印制“綠色食品”證明商標牟利案。該案為全國首例假冒國家農業(yè)農村部“綠色食品”證明商標系列案,搗毀窩點10余處,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,涉案金額達200多萬元。
隨著公眾健康意識的提高,對農產品的品質要求也越來越高,綠色、無公害農產品成了普通百姓爭相購買的對象。所謂綠色食品,是指產自優(yōu)良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、按照綠色食品標準生產、實行全程質量控制并獲得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優(yōu)質食品。使用綠色食品標志,要嚴格履行法定程序,使用人需向中國綠色食品發(fā)展中心申請并獲頒發(fā)綠色食品標志使用證書后,方可在獲證產品及其包裝、標簽、說明書上使用綠色食品標志。
可是,部分非法商家在未經相關部門授權許可的情況下,印制假冒“綠色食品”商標,并將其貼于自行生產或低價收購的普通農產品外包裝。只是披上個“假馬甲”,便能以高于普通農產品50%以上的價格對外銷售,如此非法獲利行為將帶來不良影響。
首先,此類行為涉嫌價格欺詐,嚴重損害消費者的經濟利益。如果產品沒達到綠色食品的標準,甚至有可能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。同時,相對于正規(guī)的綠色產品,這些假冒產品生產成本較低,容易在競爭市場中獲得價格優(yōu)勢,造成“劣幣驅逐良幣”,擾亂綠色食品市場秩序,最終吃虧的卻是合法經營商家。
要治理此類現(xiàn)象,一方面,司法部門、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要依據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(guī)定》《商標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嚴懲那些為產品披“假馬甲”、欺騙消費者、擾亂市場秩序的不良商家;另一方面,加強對綠色食品標志管理制度的宣傳力度,增強公眾商標認同與維權意識,營造一個共同抵制假冒產品、支持正規(guī)產品的良好市場氛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