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重防范減少農民工欠薪糾紛
“助力農民工維權”活動中,該市組織律師、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法律進企業(yè)、法律進工地等活動,向企業(yè)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工廣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引導他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切實減少農民工欠薪糾紛。
與此同時,該市還通過發(fā)放調查問卷、深入企業(yè)走訪等形式,多方收集農民工的法律需求,繪制農民工法律需求清單,圍繞農民工法律需求實際,為他們提供精準化法律服務,引導農民工理性維權。
宿豫區(qū)司法局為更好地助力農民工帶薪回家開心過年,提早謀劃,精心組織,采取以法援中心為龍頭,15個司法所為骨架,136個村居(社區(qū))的法律顧問為網格的普法模式,在全區(qū)開展了一場聲勢浩大的“法律援助村村行”活動,深入群眾身邊,深入田間地頭,為群眾上一堂法律援助政策法治課,現(xiàn)場解答群眾的咨詢,并發(fā)放《法律援助一本通》、《農民工維權小貼士》等宣傳資料。
打造平臺暢通農民工維權渠道
“助力農民工維權”活動中,該市抓住農民工維權難題,利用市、縣(區(qū))、鄉(xiāng)鎮(zhèn)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和村(居)法律服務站網絡平臺,建立了農民工維權服務網絡,保證農民工維權需求及時得到受理,快速得到解決。
王某、劉某等4人于去年9月應聘至某交通設施有限公司從事電焊工作,10月9日,老板突然通知他們4人停工,王某等4人要求結算工資時,老板告知公司與王某之間是承包關系,其余3人為王某的雇員而非本單位的職工,因此公司方沒有支付工資的義務。
到底是承包關系還是勞務關系,王某、劉某等4人前往宿豫區(qū)法律援助中心進行咨詢。中心立即召集律師會商、論證,認為他們4人是在公司廠房里從事電焊工作,使用的生產設備、工具、材料等均由公司方提供,且公司方還對他們進行了考勤,他們之間應該是勞務關系而非承包關系??紤]到4人均為農民工身份,缺乏相應的法律知識,建議他們申請法律援助幫他們免費維權。
在區(qū)法律援助中心、承辦律師、區(qū)仲裁委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下,元旦前夕,宿豫區(qū)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認定王某等4人與某交通設施有限公司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,被申請人于裁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一次性支付4申請人工資款合計13627.5元。
強化調解化解農民工權益糾紛
該市在“助力農民工維權”活動中,注重發(fā)揮各級人民調解組織、專業(yè)調解組織和品牌調解員的職能作用,堅持“調解優(yōu)先,能調則調”原則,對農民工維權案件優(yōu)先進行調解,通過非訴訟方式進行處置,切實降低農民工維權成本,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。
陳某軍于2017年初到泗陽縣開發(fā)區(qū)一工廠做清包工,到去年12月,承包方拖欠他及其工友工資近10余萬元。陳某軍多次索要無果,作為一個外地人,陳某軍在走投無路情況下,來到泗陽縣司法局求助。
泗陽縣司法局黨組副書記、副局長陳家燚了解情況后,當即把他帶到范光輝調解工作室,請調解員范光輝負責調解處理。經過不懈努力,該廠最終支付了拖欠陳某軍近兩年的工資款10余萬元。
為保證農民工權益糾紛通過調解方式得以快速、有效解決,該市還對全市矛盾糾紛調解資源進行了整合,成立“農民工權權益糾紛”調解專家?guī)欤墒?、縣(區(qū))司法局統(tǒng)一調配專家?guī)斐蓡T參與農民工權益糾紛調處化解工作;利用公共法律服務平臺遠程調解系統(tǒng),在市、縣(區(qū))、鄉(xiāng)鎮(zhèn)公共法律服務中心、村(居)法律服務站建立“農民工權益糾紛”網絡調解板塊,將調解服務進一步送到農民工的“指尖”,使他們不出家門就能享受到便捷的維權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