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就讀于棗莊一中的學生向記者反映稱,他們學校在五一放假前要求每名高三學生繳納260元資料費,這讓很多學生不解,對于繳納的是什么費用,學校也沒解釋清楚。7日,記者來到棗莊一中了解情況,學校稱這并不是學校行為,而是家長委員會決策的,學校并不參與。
快畢業(yè)了要收260元資料費
7日,就讀于棗莊一中的學生告訴記者,學校在五一放假之前,向每名高三生收取了260元的資料費,但是具體是什么資料,老師也沒有通知。“剛開學的時候我們已經交過250元的試卷費了,而且1200元的學費中也有800元錢的學雜費,現(xiàn)在又收了260元的資料費,我們認為不合理。學校還稱如果不交錢將不給參加高考的準考證和高中畢業(yè)證。”學生說。
記者了解到,有的同學認為收費不合理,就向班主任咨詢,但卻被告知學校讓交錢就別問那么多。但是該校學生稱,,往年高三并沒有這項費用,而且其他學校也沒有收取這個費用。“有的班級列出了收費清單,但是太牽強了,我們一看就都知道是硬湊數(shù)的,而且把錢交給學校后,也沒給任何單據(jù)。”學生表示。隨后記者又采訪了幾名學生家長,他們對于學校的收費也提出了質疑,認為學校應說明為何收取費用。
校方稱錢由家長委員會管理,學校不參與
7日下午,記者找到棗莊一中一位劉姓負責人。他表示,學校至始至終都沒有亂收費,至于向高三學生收取的260元費用,不是學校收取的,而是由學校成立的家長委員會負責管理,學校不參與。
他告訴記者,因為高三馬上面臨高考,為了學生著想,學校想讓學生多了解一些課本以外的知識,學校只是提供一些教材讓學生跟家長參考,所以是征得學生跟家長的同意后,并且秉承自愿的原則購買,錢全部由家長委員會來收取和管理,學校這邊見不到一分錢,收取的這部分錢跟學校沒關系,全部流程都由家長委員會負責管理,而且在每個班級張貼了一張《2011—-2012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教輔款收支明細》。
此外,該校相關工作人員表示,此次收取的260元是這學期開學到畢業(yè)期間使用的教材費用,而且開學的時候學校表示學生可自愿征訂課外教材,現(xiàn)在學生已經使用教材好幾個月了,但一直沒交錢,于情于理都是說不過去的。起初,征訂教材的時候學校從減輕學生負擔角度出發(fā),盡量提供一些價格稍便宜的材料供學生參考。
學校的宗校長告訴記者,學校從來沒有安排班主任以不交錢就不給畢業(yè)證或者高考準考證的方式收取費用,這可能是個別班主任出現(xiàn)的現(xiàn)象。班主任沒有權利扣押畢業(yè)證或準考證的,對于此事學校會調查,如果真有此事,學校一定會對老師做出嚴重批評或者處罰。
物價局:是否亂收費要看學生是否自愿
7日,記者咨詢了棗莊市物價局收費科相關負責人王彤。王彤表示,對于資料費,目前并沒有嚴格的限制,但是學校不可以強制要求學生繳納資料費,這樣的行為屬于亂收費現(xiàn)象。如果是家長委員會發(fā)起,并且由家長委員會管理這些錢,且學生是自愿繳納的資料費,則不屬于亂收費行為。如果是強制性的,則屬于亂收費現(xiàn)象。
記者注意到,早在2010年7月份,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員會和教育部就印發(fā)了《關于規(guī)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在《通知》中學校收取的服務性收費中服務性收費項目包括伙食費、校車費、午休費、社會實踐活動費等;代收費項目包括課本費、學生服裝費等,并不包含資料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