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扶持生豬生產,我省每頭能繁母豬將獲得100元補貼。今天,記者從省農業(yè)廳獲悉,中央下撥我省3632萬元,承擔補貼資金的60%,其余40%補貼資金由省、市縣兩級財政承擔。目前,各地正在抓緊核實各養(yǎng)豬戶的能繁母豬數量,近期將開始發(fā)放。
本次能繁母豬補貼對象是,全省各市縣(含轄區(qū)農墾)所有飼養(yǎng)能繁母豬的豬場和養(yǎng)殖戶。納入補貼范圍的能繁母豬是指產過仔豬、能繼續(xù)繁殖仔豬的母豬。補貼標準是,每頭能繁母豬補貼100元,補貼資金由中央、省和市縣三級財政共同負擔,其中:中央財政負擔60%,地方負擔40%。地方負擔的40%中,海口市、三亞市和洋浦負擔24%,省財政負擔16%;其他市縣負擔16%,省財政負擔24%。有條件的市縣,可結合本地實際,適當提高補貼標準。
據了解,能繁母豬補貼政策,我國從2007年開始實施,當年標準是每頭母豬補貼50元,是由中央、省、市縣三級財政分擔。此后,2008年、2009年又連續(xù)兩年實施能繁母豬補貼政策,2010年能繁母豬補貼政策中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