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嚴把申報關。采取多種形式宣傳糧食直補對象、補貼標準和補貼計算方法,做到村(居)委及時申報;貼補對象逐戶登記申報面積,經補貼對象簽字認可;認真按照實施方案,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、地錄入數(shù)據(jù),按時上報。
二是嚴把審核關。村(居)委以2010年實際種糧面積為準,參照以2010年農村土地確權頒證面積為基礎,核準農戶申報面積;相關部門及時展開審復核工作,確保數(shù)據(jù)真實。
三是嚴把公示關。村(居)委審查匯總農戶申報登記補貼面積后公示張榜7天;街道鎮(zhèn)鄉(xiāng)以村民小組為單位,在所在地進行為期7天的張榜公示,注明舉報電話,接受群眾監(jiān)督;相關部門將對直補資金公示作專項檢查。
四是嚴把兌付關。實行“四不得”,確保4月20日前兌付到農戶手中。即:不得虛報冒領,不得重復補貼,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領,不得頂?shù)宙?zhèn)鄉(xiāng)或村里的農業(yè)生產共同費或“一事一議”等籌資款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