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紅柿是蔬菜還是水果?多數人可能會毫不猶豫地回答蔬菜,考究的學者可能會按照植物學的定義將之歸為水果。這個爭論聽起來和粽子的咸甜之爭差不多,兩派口誅筆伐,煞是熱鬧。那么今天我們就來簡單的分析和探討一下西紅柿到底屬于“蔬菜”還是“水果”。
西紅柿蔬果難分,身份尷尬
蔬菜和水果本就不是一個科學的分類,更多的是一種習慣。
如果將水果按照植物學標準嚴格地定義為“植物的果實”,很多我們熟識的蔬菜得認祖歸宗成為“水果”,除了西紅柿,還有辣椒、黃瓜、茄子和眾多瓜類,因為通常它們需要烹熟食用而被當做蔬菜。
蔬菜可以烹調做菜,一般取自植物的根、莖、葉等部分,還囊括了各種因為不能生吃、不夠甜等原因而被驅逐出水果家族的植物果實成員。
水果之所以為水果一般得具備三個必要條件:可生吃;多肉多汁;包含植物的種子。
其實西紅柿滿足水果的三個必要條件,但因為人們多將之烹熟食用而成為了蔬菜;而番茄家族的另一個成員,小西紅柿,也被稱為圣女果,因為多被生吃而被視作水果。
西紅柿身份確定
然而這個讓人無比鬧心的蔬菜水果身份之爭,終于有了比較靠譜的定論。這個定論還得從一個故事說起。1895年,英國商人從西印度群島運來一批西紅柿。按美國當時的法律,輸入水果是免交進口稅的,而進口蔬菜則必須繳納10%的關稅。紐約港的關稅官認定西紅柿是蔬菜。
理由是:它要進入廚房,經過烹制,成為人們餐桌上的佳肴。商人則認為應屬水果,據理力爭:西紅柿有豐富的果汁,這是一般蔬菜所不具備的;它又可以生食,同一般蔬菜也不一樣,形狀色澤也都應當屬于水果范疇。雙方為此爭執(zhí)不下,最后只好把它作為被告,送進美國高等法院,接受審判。 經過審理,法院一致判決:“正象黃瓜、大豆和豌豆一樣,西紅柿是一種蔓生的果實。在人們通常的談論中總是把它和種植在菜園中的馬鈴薯、胡蘿卜等一樣作為飯菜用;無論是生吃還是熟食,它總是同飯后才食用的水果不一樣?!睆拇?,西紅柿才法定為蔬菜,成為人們餐桌上的一道佳肴。
結語:關于這個問題,我們終究也只是“網上談兵”,沒有哪個咸黨/甜黨因為意見不同而非要法庭相見爭個是非分明。我以前看過一個節(jié)目專門圍繞這個問題的,最后得出來的結論是,西紅柿是劃為蔬菜而不是水果!呵呵,這方面,我們普通民眾是外行,所以這個問題的實際意義也不大。專家說是蔬菜,我們還是可以當水果吃啊,嘿嘿!